房屋稅繳納最後期限 5月31日延至晚上7時

(2011/05/27 01:05)

地方中心/新北報導

100年度房屋稅繳納期已接近尾聲,新北市政府稅捐處呼籲,房屋稅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,尚未繳納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要趕快繳納, 該處表示,總、分處之服務中心除提供中午不打烊服務外,另於房屋稅繳納期間最後1天(5/31日星期二)實施夜間延時補單至7點之服務。

稅捐處為便利民眾繳納稅款,已開放多項繳稅方式,納稅人可以在繳納期間就近向各銀行、合作社、農會等金融機構繳納,只要金額在2萬元以下,也可以 選擇萊爾富、全家、統一、來來OK等便利超商都可代收稅款且不必負擔手續費,另外也可以利用自動櫃員機、晶片金融卡、信用卡、電話語音轉帳等管道繳納房屋 稅,除了以信用卡繳納尚需由納稅人依發卡銀行規定自行負擔手續費外,其餘繳款方式納稅人均不必負擔手續費。

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者,可就近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處或撥24小時電話語音補單服務專線8952-8555申請補發繳款書;亦可利用5月31日(星期二)該處服務中心延時服務至下午7時時段,前往補發繳款書,以免逾期繳納而加徵滯納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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