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1日電)新北市消保官今天呼籲消費者買房殺價時,應仔細審閱及保留契約單據,殺價不一定占便宜,也要注意停車位價格可能被加價。

消保官蕭光展指出,民眾購屋時要小心審閱相關文件,否則極易發生糾紛,日前接獲一起申訴案,有民眾到新北市新莊頭前重劃區看約40坪建案,房價由每坪新台幣45萬元殺到42萬元,但民眾堅持降到41萬元才買。

他說,就在雙方僵持不下之後,消費者突然接到代銷商同意降價電話後,很快支付訂金,但他入住後才得知停車位比鄰居多了40萬元,如同把房價最後降低的金額都虛增到停車位價格上。

申訴者本來以為高興成功殺價,買到比市場行情便宜的房子,最後卻覺得受騙,憤而向消保官提出申訴,經消保官邀雙方協商,代銷業者堅稱契約車位價格是經消費者簽章確認,拒絕消保官折讓20萬元建議。

蕭光展表示,在協商破裂後,申訴者已聲請調解等途徑,必要時將協助司法訴訟。同時,他也呼籲消費者買賣不動產時,務必仔細審閱及保留交易過程相關憑證及契約單據,若他日發生爭議時,可作為保障自己權益及舉證的重要資料。1020321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嘉義房屋住商興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